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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复习提纲(总部)

Posted on 2007-06-01 09:59 江边之鸟 阅读(269) 评论(0)  编辑 收藏 引用

法律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性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的本质:1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2 法律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意志;(3 法律归根结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选择)

法的基本特征(简答)
1   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

2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3   法规定了权利和义务

4)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人类社会存在四种类型的法:(选择)

奴隶制类型的法;封建制类型的法;资产阶级类型的法;社会主义类型的法

法律的制定:是指国家制定法律的专门活动,包括修改或废止法律的专门活动,简称法律的立、改、废。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简答题)

答:法的渊源是专门的法学术语,它是指法的法律效力来源,包括法的制定方式和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类:

宪法;法律;

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特别行政区的法;国际条约。

 

法律关系由内容、主体、客体三个要素构成。

 

法律实施的概念

法律实施,是指国家的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和实现。法律的实施包括法律适用和法律遵守两方面法律实施,是指国家的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和实现。法律的实施包括法律适用法律遵守两方面

 

法制和法治的联系和区别(论述题)(含义、及区别)

答:1、法制和法治的含义

法制就是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或者说就是一国或一地区法律上层建筑的整个系统。

法治,一般来讲是指与民主相联系的治国的原则和方略,或者说就是一切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公民、社会团体必须服从法律的普遍守法原则,强调法律应该得到普遍的服从和遵守。

2、法制和法治的联系和区别

联系:

都要以法律为核心内容和因素;

它们都属于社会上层建筑的范畴,都受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

它们都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都为统治阶级服务。

区别:

法制是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简称,是整个法律上层建筑系统,更多的是就调节社会的制度而言的概念。而法治是治国的原则和方略,是普遍的守法原则,依法办事的原则,是同政治民主相联系的;

法制是与国家政权相伴而生,有国家政权就有法制,而法治则是与民主政治相伴而生;

法制在动态意义上一般是指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现代法治不仅要求有法,而且要求有良法而非恶法,不仅要求法在形式上完备,还要求法在价值上正义和公平,要求在法律制定和实施的各个环节上贯彻民主原则,实行司法独立,严格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体现法律的正当程序原则。

 

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宪法的基本特征:

 

宪法规定的内容具有根本性;宪法的法律效力具有最高性;宪法的创制程序具有特殊性

 

我国的国家性质

国家性质(国体):指一个国家的阶级本质。

它体现一定阶级的专政,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我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国家的政体:人民代表制

我国是单一制的多民族国家。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概念及特征

(简答)

答:公民的权利,是指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实现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公民的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实施某种行为的必要性。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征:

公民基本权利的广泛性

公民基本权利的现实性

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平等性

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一致性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政治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被选举权;政治自由

2、宗教信仰自由 3、人身权利和自由;4、批评、建议权和申诉、控告、检举权以及取得赔偿权

5、社会经济权利

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休息权;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物质帮助权;

6、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

7、妇女的权利和对婚姻、家庭、母亲、儿童、老人的保护

8、国家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单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来说,它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职能的过程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称。

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可概括为以下四项:

依法行政原则、行政公正原则、行政公开原则和行政效率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

是指:行政权的存在和行使必须服从法律、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行政公正原则

是指: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仅要求符合形式上的法,而且要符合法的正义性和衡平性,即符合法的精神和价值追求。

行政公正原则的基本要求又可分为平等原则、比例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四个方面。(多选)

 

国家公务员的概念、分类

国家公务员是指代表国家或政府,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人员。

国家公务员由于生产方式、法律地位、承担责任、任职期限等方面的区别,可分为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

行政行为的效力有:

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

行政处罚的种类

该法规定行政处罚有7,即: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调销许可证;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听证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在作出不利于当事人的决定时必须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其方式可以是书面或者口头的单独征求意见,也可以是由有关国家机关公开举行的听证会。

 

 

 

《行政处罚法》首次确立了听证制度 (单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使用刑罚的方法,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护全体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论述题)

 

 

1,罪刑法定原则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

2,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刑法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3,罪刑相适应原则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犯罪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犯罪的概念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这一定义阐明了犯罪的阶级实质和基本特征,它是认定犯罪,划分罪与非罪界限的法律依据。

犯罪的特征

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犯罪客观方面

1.危害行为;2.行为对象;3.危害结果;4.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依照刑法规定,实施了严重危害社会行为并能够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人。

依据我国刑法,犯罪主体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自然人作为犯罪主体,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

绝对无责任年龄时期

相对有责任年龄时期

完全负责任年龄时期

从宽责任年龄时期

自然人作为犯罪主体,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作用和后果,并能控制自己的行为方向和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

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的行为以及行为所引起的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犯罪的主观方面主要包括:

故意犯罪。它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

过失犯罪。它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目的和犯罪动机。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主观上通过犯罪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 犯罪动机是指刺激、促使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或思想活动。

 

 

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危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行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行为。

正当防卫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必须是对实际存在的具有社会危害性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正当防卫。

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正当防卫。

必须是对实施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

防卫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利免受不法侵害。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以损害另一个较小合法权益而保全较大合法权益的行为。由于紧急避险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国家、集体或公民利益的损失,因而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必须是合法的权益受到危险而采取。

必须是对实际存在的正在发生的危险而采取。

避险行为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而实施。

紧急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如果超过了必要限度,应负刑事责任,但应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

 

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 (论述题)

答:(一)犯罪预备

犯罪的预备,是指行为人为了实行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

犯罪的预备具有三个特征:

1)行为人具有为便于实行和完成某种犯罪的主观意图。

2)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犯罪的预备活动。即实施了准备工具和创造条件等犯罪的预备行为。

3)行为人在犯罪预备阶段停止下来,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二)犯罪未遂

犯罪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着手实行犯罪后,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一种犯罪形态。

犯罪的未遂具有三个特征:

1.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2. 犯罪未得逞。

3. 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三)犯罪的中止

犯罪的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1. 必须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犯罪的实行过程中。

2. 必须自动停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3. 必须彻底放弃继续实施该罪的意图。

(四)犯罪的既遂

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得逞的形态。

 

共同犯罪的概念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三个要件:

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共同实施犯罪。

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活动。

各个共同犯罪人在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犯罪的故意。

 

刑罚的特征:

我国刑罚与其他强制方法相比,具有三个特征:

刑罚是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措施。

刑罚只能对犯罪分子适用

刑罚只能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适用

 

我国的刑罚分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

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四种。

 

累犯和自首

累犯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累犯的主观恶性深,对社会的危险性大,应当从重处罚。

构成累犯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前罪必须是故意罪,并且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后罪也必须是故意罪,并且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后罪必须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内所犯。

自首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虽非自动投案,但是他们如实地供述了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它罪行,对于此种供述,也视为自首。

自首是犯罪分子改恶从善、悔过自新的具体表现,所以刑法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数罪并罚是:指法院对一人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并根据法定的原则与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这里,平等主体、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即成为民法调整对象的三个要素。(多选)

 

民法的基本原则 论述)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及其经济基础的本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准则。

我国的民事立法上,确立了以下几项民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所谓平等原则,也称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是指法律确认民事主体得自由地基于其意志去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自愿原则的核心是合同自由原则。

虽然有商品经济就有合同自由的观念,但合同自由作为一项法律原则却是迟至近代民法才得以确立。当然,合同自由从来都不是绝对的、无限制的自由。在某种意义上,一部合同自由的历史,就是合同如何受到限制,经由醇化,从而促进实践合同正义的记录。

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

公平原则在民法上主要是针对当事人间的合同关系提出的要求,是当事人缔结合同关系,尤其是确定合同内容时,所应遵循的指导性原则。它具体化为合同法上的基本原则就是合同正义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指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必须意图诚实、善意、行使权利不侵害他人与社会的利益,履行义务信守承诺和法律规定,最终达到所有获取民事利益的活动,不仅应使当 事人之间的利益得到平衡,而且也必须使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得到平衡的基本原则。

 

 

 

守法原则 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合称。公序良俗原则是现代民法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 ,是指一切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它有维护国家社会一般利益及一般道德观念的重要功能。

 

 

 

 

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公民(自然人)和法人两类。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有三类不同规定: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3)无民事行为能力

 

宣告失踪,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查证核实后宣告该公民失踪的一项法律制度。

宣告死亡,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作出的宣告该公民死亡的判决。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必备条件

社会组织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才能取得法人资格:

依照法律和法定程序成立。

法人要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为目的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本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行为人要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行为不能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代理: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的种类

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物权是民事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的对特定的物进行管领、支配及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所有权的概念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财产所有权是一定所有制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是最基本的财产法律关系。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

占有:占有就是所有人对其财产的实际控制和管领。

使用:使用是指按照物的性能和用途而加以利用。

收益:收益就是凭借财产的占有,使用取得的经济收入或孳息。

处分:处分是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最终处置。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的产生根据可分为以下几类:

合同之债;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也叫过失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

 

 

一般诉讼时效是指由民法基本法统一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规定为2年。

特殊诉讼时效

短期诉讼时效为1年,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合同: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又称契约。我国合同法分则中,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

合同的法律特征

)合同必须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为

)合同依法成立时,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为目的,而向对方提出确定的意思表示,也就是希望和对方订立合同的一种意思表示,即订约提议。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明确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接受提议。承诺也是一种意思表示,承诺人对要约表示同意后,合同即为成立,承诺人就负有履行合同的义务。

 

无效合同自成立时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无效合同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确认:  

    ()合同主体资格不合格者订立的合同  

    ()无代理权的人订立的台同

   (三)单位代表越权订立的合同

   (四)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五)内容不合法的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杭辩权包括以下3种:

      ()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三)不安抗辩权

 

 

 

 

合同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行为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以保护其债权。

代位权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 f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现有债权的权利。

    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 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所 实施的行为。

 

 

 

 

知识产权的特征是什么?
(1)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2)知识产权具有法定性;(3)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

(4)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5)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知识产权主要包括:

著作权(版权)、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发明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具体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将和公式。

 

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法所保护的对象。

包括三种类型: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能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新颖性; 创造性; 实用性。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商标权又称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对其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所享有的独占性、排他性的使用和处分的权利。

 

 

我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

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续展注册, 且续展次数不限。每次续展的有效期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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