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没有仔细读过康德的书所以听下来晕晕的,下面的资料很有参考价值,记在这里。
首先是一点个人拙见,康德的自由观和道德观,都是由"理性"相联系。在自由观问题上,康德指出当自我的意志是自主决定的时候,视为自由的。在道德观上,康德指出当行为的动机是出自职责(或者义务)而不是偏好或者利益的追逐时,视为道德的。我个人觉得这里是这么理解:行为由意志决定,而意志有个体自主决定,对个体来说,决定意志的是其理性(康德指出理性是人和其他所不同的地方,是人独有而使其能称之为"人"的独立属性),因此,从上面的句子可以推理出,理性决定了自由与道德,理性引导意志进而引导行为(在自主的前提下),在这个基础上(注意这个时候自由观的条件已经满足了:意志由我自主决定而不是由其他的原因或者人决定),如果行为是符合定言命令的,那么道德和自由就取得了统一。也就是:我是自由的,同时,我的行为也是道德的,同时,自由和道德的决定因素也就统一了,也就是康德提到的"理性"。因此,这里的问题是,定言命令是什么?它确实是道德的至高无上,可适应各处的最高法则吗?
上面这段是自己的理解,有意见的朋友欢迎回复,哲学本来就是一个很难捉摸的东西,不求能成圣贤之人,但求能启迪思维,能树立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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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言命令
07023021
张秀丹
假言命令与定言命令:
“命令”即支配行为的理性观念,其表述形式有假言和定言两种,假言命令是有条件的,认为善行是达到偏好和利益的手段,定言命令则把善行本身看作目的和应该做的。它出自先验的纯粹理性,只表现为善良意志,与任何利益打算无关,因而它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康德吧定言命令表述为:“不论做什么,总应该做到使你的意志,所遵循的准则永远同时能够成为一条普遍的立法原理。”
定言命令:
道德法则使一个命令方式,所谓定言命令:是一种无条件的命令方式,或者说,在这种命令式中,目的和手段使统一的。
当我不是为了别的目的而只是为了诚实而诚实的时候,即是说,我只是因为“你应该诚实”这一命令而诚实,只一命令而诚实,这样的行为就是有了道德价值。
在康德看来,一切我们可以称为道德法则的定言命令都具有这样三个形式上的特征:
第一,“普遍性公式”
第二,“质料公式”
第三,“自律性公式”
这三个条件并非意味着三种定言命令,而是定言命令必须满足的三个条件:
应该是对一切有理性者的意志都有效的“普遍法则”;
应该是对一切有理性者的意志的目的的“自在目的”;
应该是对一切有理想者的意志作为理性存在而自己确立的法则。
康德的意志自律思想解决了伦理思想史上自由与道德法则之间的矛盾,以意志自律将自由与道德法则结合为一,真正使伦理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问。理性是统一的,同时,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是理性的两种功能,如果理论理性统治了实践理性,就毁灭了自由,于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康德确立了实践理性的“优先地位”。
由此可见,康德哲学的目的主要不是为了论证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而是为了维护人类理性的自由,因而在他看来,惟有在实践理性之中,惟有在意志自由之中,才能体现出人之为人的价值和尊严。
posted on 2011-07-04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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